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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建成后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设备在运行管理中出现较多问题,导致自动监控系统不但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甚至成为违法排污企业的“挡箭牌”。那么,生态环境部门该如何管理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设施呢?
哪些企业需要安装自动监测设备?
根据以上规定,强制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要求只适用于重点排污单位。所以,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包括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
安装了自动监控设施后怎么管?
因此,重点排污单位安装了自动监测设备后,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向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后如遇故障如何处理?
根据生态环境部《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355-2019)9.2要求,因不可抗力和突发性原因致使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停止运行或不能正常运行时,应当在24h内报告相应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并书面报告停运原因和设备情况。这是从技术规范上对自动监控设备的运行工作进行细化,即故障后的响应时间从技术角度进行的要求。因不可抗力和突发性原因致使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停止运行或不能正常运行时,可参照此规定执行。
因维修等原因影响设施正常运行,需事先报告
来源:环境科普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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